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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市护栏
  交通护栏对于行人、自行车或者其他穿越公路、公路的车辆,特别是车站、交叉口、跨桥、地下通道应当设置。道路应设置安全管理标志,如行人、行人天桥或地下通道,以及其他等级公路。同时,设置必要的立交桥或地下道。在公路、公路上,为避免车辆与行人相撞,应设置防护网,防止车辆进入车道,防止行人穿越车道。各级公路的高路堤、桥头导流和陡坡应由市政府市政护栏或警示桩设置。
 
  夜晚为了使交通畅通,确保交通安全,反光信号和反沿着线,应该建立安全设施和交通特征正忙着和重要的部分可以照明,局部照明可以用于十字路口的条件、人行横道等。为了引导驾驶员视线并确保行车安全,可以使用标牌来指示道路的边缘和方向。在视线距离较短的尖角和十字路口,可配合其他措施,确保交通安全,设置标志、反射镜或车道行驶。在施工、落岩、塌陷等危险路段设置交通护栏,在有障碍物的道路上设置圆锥形的交通标志,在改变道路方向的地方设置路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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